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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恐惧症治疗案例 

高三女生的李某的社交恐惧咨询案例

发布时间:2014-08-07 点击量:
一、求助者一般情况
1、一般情况:
李某,女,18岁,高三学生,出生在青岛,独生女,父亲是机关干部,母亲是老师,家庭经济状况较好。
2、个人发展史:
从小性格内向,见人害羞,特别爱面子,学习很努力,不甘落后,争强好胜,事事都想走在别人前面。小学时,一次放学回家与一男同学嬉戏打闹,被父亲看到,被严厉训斥,至今想起那件事还很害怕。半年前给喜欢的男同学写过一封信,不知什么原因。男同学也没给回音。由此心理紧张害怕,害怕见男同学,后来泛化到不敢看所有男同学和男老师。
3、精神和身体状态:
半年来,害怕与人交流,注意力不集中,缩肩、脸颊和牙齿表情不自然,内心极端痛苦。胃口不是很好,睡眠质量也差。咨询前,经全面检查,未发现有明显器质性病变,临床医生建议来做心理咨询。
4、社会功能:
害怕与男同学和老师交流,说话时紧张不敢正视别人,上课注意力无法集中,影响学习和人际关系,回避社交场合,产生休学和退学的想法。
5、心理测验结果:
做SCL-90自评量表测验,结果显示:躯体化2.4、强迫1.5、人际关系敏感2.4、抑郁2.8、焦虑3.2、敌对1.6、恐怖3.5、偏执1.4、精神病性1.6、其它1.6。总分203,阳性项目数52个。躯体化、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恐怖因子明显高于常模。
二、主诉和个人陈诉
主诉:与人交往时紧张,不敢正视男同学和男老师,害怕别人看到自己不自然。
个人陈述:大半年前,有一男同学很帅气、从心底里很喜欢他,在五四青年节给他写了封贺卡,并表达了欣赏。心理老是想着给同学写的内容会让同学感到自己轻浮和不正经,之后遇到该同学便面红耳赤,言行失措,内心的恐慌怕别人知道后来发展到与其他男同学相处很不自然。最怕接触男同学,即使在教室,只要与男生单独在一起,紧张不知所措。经常过分紧张,对老师所讲内容不知所云,后来与亲友、邻居的异性面前说话也“不自然”了。极少去社交场所,很少与人接触,有时候逃避上学,有休学的冲动。自己曾力图克服这个怪毛病,用理智和意志控制自己,但根本无力控制。
三、咨询师观察和他人反映
求助者在父母陪同下前来,语言表达清楚、思维清晰,衣着整洁,表情紧张、有目光回避、脸红、缩肩、脸颊和牙齿表情微抖现象。
家长反映李某性格内向,有些害羞,不太会表达自己,不愿意与人接触,近来与男同学交往不敢抬头,严重恐惧时口齿不清,不知道如何表达,逃避参加亲属聚会,基本不参加什么集体活动,没有几个可以互相倾诉的朋友和伙伴,同时睡眠不是很好。
四、心理评估与诊断
(一)对求助者的评估:
求助者心理问题的表面原因:是给同学写贺卡这件事所产生的内心冲突,进而泛化不敢与同学交往,产生回避社交情境的问题。深层心理因素:一方面是家长的不当教育在心灵深处留下的负性情绪和错误认知;另一方面,求助者已是成年人,有着正常的与异性交往的迫切愿望。
(二)临床资料:
1、社交恐怖症状:不敢与男性对视,与人谈话交流困难,对社交场合有回避行为,伴植物神经状态。符合ICD-10有关社交恐怖的确诊标准。
2、精神状态: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焦虑、恐惧。
3、生理症状:睡眠差,做梦多,胃口不好。
4、社会功能:学习成绩下降,不想参加集体活动,对外接触不良,有时候因此逃避上学,并有休学退学的愿望。
5、自知力:自知力完整,清楚自己出现的问题,明知道很荒谬,不应该发生,自己却无力解决。
6、求治动机:主动求助愿望强烈。
(三)求助者心理问题原因分析〔1〕:
第一、生物性原因:
    青春期生理上的成熟,性好奇和性冲动与性心理上的相对不成熟的矛盾。
第二、社会因素:
1、家庭教育方面:家长担心孩子不懂事,不让与男孩子接触。
2、求助者给男同学写贺卡的内容,怕老师和同学知道。
3、被父亲训斥一事难以忘记,与异性交往害怕父母生气。
4、社会交往少,缺乏社会支持。
第三、心理与行为的认知:
    1、凡事认真,有追求完美的人格特征
2、家庭教育和自我成长中形成的同男孩交往时不正派的错误理念。
3、内向害羞,求助者有很强的自卑感
4、喜欢男同学,但却有严重的道德羞耻感。
(四)诊断:
依据对收集到的求助者资料分析,综合临床症状及量表测试结果,通过对病因的分析,本案例初步诊断为:非精神病性障碍、神经症、社交恐惧症。
诊断依据:
1、其主观认识和客观现实统一,无幻听幻觉,有自知力,精神活动协调一致,能主动求医,有强烈的求治愿望,根据病与非病三原则,可以排除精神病性〔2〕。
2、求助者出现的内心冲突是变形的,非道德色彩意义的。然后再根据许又新神经症的评定量化标准:
病程半年以上,评2分;自己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评2分;妨碍了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回避社交场合,评2分;总评不小于6分,神经症的诊断是可以成立的。
鉴别诊断:
1、与精神病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该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统一的、协调的,对自己的心理问题有自知力,人格稳定,有主动求医的行为,无幻想、妄想等精神疾病的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
2、与焦虑性神经症相鉴别:焦虑症和恐怖症都以焦虑为核心症状。焦虑症的焦虑是没有明确客观对象和具体观念内容的提心吊胆和恐惧不安的心情,因此排除焦虑症。
3、与强迫神经症相鉴别:强迫神经症对自身的某种思想观念和行为不能克制的去想、去做。而恐怖症所害怕的客观和环境是来自外界的,所以排除强迫症。
做出诊断:该案例诊断为非精神病性障碍,神经症,社交恐惧症。
五、制定咨询目标:
经双方共同商定,确定如下目标:
第一、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
1、指导求助者领悟与异性交往时是正常的、健康的,改变与同学交往时不正常的错误观念;
2、改变与人交往不敢对视、语言交流困难和控制表情的焦虑情绪;
第二、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
协助求助者建立良好的人际沟通模式,完善和构建健康的人格特征。
六、制定咨询方案:
1、咨询过程阶段:
第一阶段:心理评估和诊断阶段。包括建立咨询关系,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心理诊断,确定咨询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等。
第二阶段:咨询阶段。为求助者介绍心理咨询的理论基础和心理问题发生机制,帮助求助者分析和解决问题,改变其情绪和行为体验模式。
第三阶段:巩固与结束阶段。做好咨询的回顾和总结,巩固咨询成果,使求助者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到今后的生活中,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2、咨询双方责任权力与义务:
(1)求助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责任:
①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②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③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权利:
①有权了解咨询师的受训背景和执业资格;
②有权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
③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咨询师;
④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⑤对咨询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
①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
②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③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2)咨询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责任:
①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②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③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权利:
①有权利了解与求助者心理问题有关的个人资料;
②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求助者;
③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义务
①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②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
③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④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
4、咨询时间:
我们将咨询时间定在每周日下午,每次咨询50分钟左右,大约12次。若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可临时预约咨询。
5、咨询费用:每次200元。
咨询方案最终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经双方认可,并说明必要时经双方商议可修改。
七、评估:
1、求助者自我评估:自述“同男性交往不正经”的错误认知和观念已经改变,认识到与男性接触是很正常的交往,与人相处、谈话时不再紧张,能将注意力和精力放到该用的地方上,学习效率有较大提高。
2、咨询师和家人评估:同求助者交流时她不再低头说话,可以正视交谈,不再伴有脸颊等面部表情不自然的症状。
3、SCL-90 自评量表测验的结果显示:躯体化1.8、强迫1.4、人际关系1.6、抑郁1.6、焦虑2.0、敌对1.4、恐怖1.8、偏执1.4、精神病性1.6、其他1.6。总分146,阳性项目数38个。各因子分均低于常模。总减分率大于25%,显示治疗效果为有效。
4、半年后电话随访,已没有原来不自然的症状,可以和别人比较随意交流,可以参加各种社交场合,咨询效果得到较好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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